(一)
文/双眸璨璨如星1
临近年底,我部门的事比平时少了很多,我的工作也就轻松不少,部门老大不在的时候,同事们甚至都不知不觉就三三两两的聚到一起闲扯。今天下午,不知是谁又提到了一个所有长期在外地工作者都关心的话题,那就是回家的“火车票”。这人多口杂,你来我往,就又各自说起了很多年前,在东莞东站买火车票的不堪经历。
这话题一下子就把我引到了那些年,那些人的回忆中,其中有一个人,和我不是一个镇,他是我唯一很好的朋友,还是同宗,但不共系,比我的年龄小三岁。最近我们通了一次电话,聊了些各自的近况,只是感慨有好几年没见过了。
最近一次看到他,是在两三年前的一个寒冬腊月年关之时,我在外婆家里。那天傍晚五六点左右,大舅让我送他上街买菜。因为离街道上不远,我也没带头盔,穿着绵布拖鞋,随意的带了个编织绵线的手套就带着大舅骑上摩托车出发了。
到得那街边,加油站前面桥头边时,听到后面有人喊我,便停了下来,转头发现是他提了个大可乐瓶子正小跑过来,便打了个招呼。此时再碰巧遇上,彼此久违而欢畅的大笑声中都带着意外的惊喜,只是我这位朋友不抽烟,酒量倒是不差,白酒比我能喝,而我基本是不沾白酒的。大舅见此便笑笑,让我们聊,自下车步行去买菜。
我们便聊起这几年来的一些经历,都唏嘘不已。我看他一直提着那个大可乐瓶子,便好奇地问他。原来,他骑着摩托车回家时,在半路上油烧完了,便将车放在路边一户认识的熟人家里,又搭了个顺风车来加油站,加了一可乐瓶子的汽油,原打算再搭个车回去加油。而此时天色将晚,我便自告奋勇,送他回去。这对于他来说,无疑是是磕睡遇上枕头,何况我们也是老朋友了,他便也不扭捏推辞就上了后坐。
一路上,我们顶着傍晚剌骨的寒风继续闲聊,不过是听他介绍着沿途的各个村的地名和一些有意思的人和事,因为我从没来过这边。这边的地形和我以前的老家那边也是差不多,山路十八弯,好在全是水泥路,摩托车迎着山间寒冷的晚风疾驶,我们只顾着说话,倒也不觉得冷。路过一处学校前时,他告诉我,那是他们村小学,离他家里还有很远。想起童年步行上学时,居然不觉得累,一天走四趟,每趟都满载着欢乐。
美好而又一去不复返的童年总是使人怀念,我自是深有同感。谈兴丝毫不减的我们不觉到了目的地,已是一片灰蒙蒙的天色更添寒意。他便去取车加油,而这时我才发现浑身早已被冷风吹得冰凉,四肢几乎已是冻的麻木,便下车来挥动双手,使劲的跺脚,总算是恢复了一点知觉。他见天色已晚,而且又冷,便邀请我干脆去他家里玩,我虽颇为心动,但又担心会误了第二天的事,便谢了他好意,和他道别。
归途中,竟不敢把车驶的太快,浑身如坠冰窖的滋味并不好受,何况耳朵简直要被寒风带走,但想起这位兄弟,心里却仍是火热的。
(二)
我们都是做针织服装的,认识有十多年了,时分时合,做同事的时候虽然时间不长,但一直有联系,后来也看到过,但奇怪的是,每次想到他时,我对他的印象总是停留在初次认识他的时候。
那几年,正是周渝民和徐熙媛主演的《流星花园》席卷亚洲之时,受这部言情剧的影响,行走在大街小巷的少年男女们,无不是摸仿着电视里男女主角的发型,穿着T恤和大喇叭筒牛仔裤,再加运动鞋迈着轻快的步伐,洒脱地摇摆着青春的活力。
在一个炎热的夏天里,我从大朗跳槽来到寮步石龙坑的一家针织厂。大概是晚上七点左右,我一个人提着行李箱爬上较为安静的四楼,顺着阳台走廊,走进厂人事部安排给我的那间宿舍时,被那个房间里的脏乱给惊退了,便想着另找一间。
另一个没有关门的房间开着灯,我走进去便看到了他,中等偏瘦的身材,穿着大红色宽松的T恤和咔啡色中裤,不长的头发湿湿的,略有些卷曲,白皙略瘦的脸上稀稀落落的有些痘痘,正拿了个镜子,也不知是梳理头发还是在“数”痘子。他一转头看到我这个不速之客,便放下了镜子,很有神采的双眼带着几分疑惑地对我上下打量。
之前听说这一层楼住的都是和我同行的,老乡也很多,我便嗅到了几分同道中人的气息。上前打招呼:“这位老乡,我是新来的,你……也是湖北的么?”
他一楞,惊讶道:“是啊,你怎么知道?你湖北哪里的?”
我笑道:“听说这厂老乡很多啊,我蕲春的,怎么宿舍楼都没人啊,这房间还有下铺么?”
他有点意外,笑着道:“我今晚休息,没加班,这厂浠水老乡多,不过我也是蕲春的,你找下铺的话,只有去楼梯口那个房间看看了。”
我过去一看,发现锁门了,便又回来问他,哪里有钥匙,于是他便带我去找管理宿舍的保安,我们便这样认识了。
那时的我初到一个陌生的环境,总是很长时间都适应不来,甚至无法安心地上班做事,便又再次打起了拿到上月工资就跳槽的主意。其间有一个月,常常是上班时跑回宿舍睡觉或看书,武侠小说是我们那时的精神食粮。
他见我如此,便时常劝导我耐心做事。后来我便换到了他旁边一个位置,他比我做事干练,速度快,还常帮我做返工的货,常笑说“让我以他为参照物”,我不禁被他乐观积极的态度所感柒,便也收拾情怀,按时上班,认真做事。榜样的魅力是无穷的,他们与智商、学历、钱财都无关,他愿意分享与举予的人格魅力!是他那永不放弃乐于助人的义气!
我们之所以成为朋友,自然也有共同之处,都爱看书。只要有空了,我们常常一起步行去两三里之外的寮步市场那边租书看,他走路的步子很快,在别人眼里,我这种走路特别快的人,却仍是跟不上他的步伐。那时租书很便宜,不过是要交十元押金,而租费一个星期也不过几块钱。他那时爱看些黄易的玄幻异侠系www.erji1.com列小说,通常是寸多厚的一本,个把星期就能看完。而我则是看武侠小说较多,那时金庸、梁羽生的小说,我基本都看完了,玄幻小说,却根本看不进去,古龙的小说,虽不太喜欢,但还是会找本来凑合着看。
每次逛完书摊,他总会去水果店买些水果,然后一手抱着厚厚的几本书,一手手肘挽了一袋水果,我们边吃边聊天往回走。路过他妹妹上班的那家厂时,他进去把水果送给他妹妹,而我则在外面等他。有时她妹妹也会跟着出来,脸带笑意目含不舍送我们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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